循環式乾燥機的原理是薄層乾燥,配合間歇乾燥的理論,可以產生均勻的米質。此類型的乾燥原理是將乾燥機分為上下兩部份,上部份稱為均化倉,實際上只是一個容量甚大的暫存倉;下層才是乾燥部。乾燥過程中的濕穀可以在均化倉中產生水分轉移並均化。所謂均化是穀粒中心部份的高水分區藉存在的水分梯度或水分壓力差產生水分流動,內部高水分往外擴散。經過上部均化倉的濕穀緩慢經過後,藉其重力進入乾燥部。乾燥部由許多透氣的窄道形成,由於厚度僅約十公分,熱氣很容易通過穀層,因此乾燥迅速。經過乾燥部的穀物復被送回均化倉內,如此週而復始,直到完全乾燥為止。
乾燥機在國內推廣的過程中,政府施行的輔導政策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推廣初期以新型農機補助的方式,讓農民購置使用。由於乾燥機一年僅能使用兩次,田地較小的農戶使用起來效果不好,投資也大。為此,後來的補助對象乃由民間轉為農會及團體。初期農會對設置乾燥中心並沒有多大信心,主要原因有二:其一,糧政單位原則上以收乾穀為主,對經收濕穀當時並不鼓勵;其二,農會對於經營乾燥中心,沒有專業人才,農會人員不敢冒然介入。
基於上述理由,即使政府曾經刻意選定數十個樣板農會設置該類型的乾燥機,當時績效不彰,使用的頻率也不高。這種情況直到上述兩項原因消失後,乃有改善。複因有些農會開始經營小包裝米業務,乾燥變成一項必要的作業,統一設置乾燥中心為農民服務,變成一項農會人員的業績。後來沒有乾燥中心的農會,變成無法收購其轄下農民稻榖的窘境,其推廣業務逐漸萎縮。基于種種客觀因素的形成以及農會經營型態的改變,乾燥中心才逐漸成為農會爭相設置的對象。
農會設置乾燥中心,不但需要相對應的資金,而且需要有相當大的土地以設置廠房,因此農會本身也要購置土地。對於後者而言,有些農會並不引為苦,因為土地的投資乃是農會的一項資產。但對於經營乾燥中心,期能服務農民,則是一項相當大的挑戰。目前農會經營乾燥中心常遭遇的問題可以歸納如下:
- 收購制度的建立:
稻穀以濕穀型態收購,是乾燥中心營運上的一大轉變。農民將濕穀送來農會,在未進入乾燥機之前,農會必須量測水分及濕穀重量。藉由此兩參數推算乾燥後之稻穀重量,此兩參數之準確性變為更重要。而利用此兩參數產生之換算標準也屢引起爭議。技術上藉由此兩參數並無法得知稻穀之真正品質,因此所得的結果其差異性也很大。目前各農會有一套計算的標準,但並不統一。 - 乾燥中心的容量:
乾燥中心設置之初期,常以一百噸容量為作業目標,但後來實施結果發現乾燥容量不足,農民收穫的濕穀一時難以消化,造成擁塞的現象,造成農民抱怨連連。農會雖然有心增添設備,則常苦於空間有限,無法擴張,乾燥中心的功能也因而受到限制,無法有效發揮。有些農會則是受限於配合資金之不足,無法擴充。 - 乾燥中心的傢動率:
由於收穫期過於集中,有些地區收穫期常常縮短到僅十五天至廿天,全區受限於流動代收隊的作業行程。目前代耕中心所用的收穫機械能量及效率均有提升,其單位面積的收穫時間因而大為縮短。由於收穫期集中的結果,乾燥中心一時根本無法容納。有些濕穀只好停放在乾燥中心的外圍等待乾燥,造成作業相當不便,也影響稻穀之品質。 - 乾燥中心的人員素質:
經營乾燥中心如同經營一家工廠,人員素質的好壞直接影響整廠的運作。每年農政單位均有舉辦乾燥中心的人員訓練,以提升操作人員的素質。然而農會乾燥中心的人員均為農會職員兼任,一年期間,僅有一至二個月的營運時期。其操作之熟練度與連續性常會受到嚴格的挑戰。至於機械的保養及運轉,也常成為維護上忽略的問題。 - 休耕制度的衝擊:
由於政策上已經徧重於休耕,以解決稻穀生產過剩的問題。休耕使乾燥中心的傢動率更低,以五結為例,第二期作是固定休耕,所以乾燥機僅在第一期作才開工運轉。雖然第一期作數量甚多,其所需的乾燥中心的容量需求也很大,但由於休耕的政策,實際的使用時間並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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